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359045934/2021-00372主题分类:工商发布机构: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发文日期:2021-04-01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
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
发布机构: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:2021-04-01

涞源县鼎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67户企业(名单附后):

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等67户企业涉嫌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案件,已经本局调查终结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:

涞源县鼎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55户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属于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拟吊销涞源县鼎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55户公司的营业执照。

涞源县飞越畜禽饲养场2户企业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属于企业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拟吊销涞源县飞越畜禽饲养场2户企业的营业执照。

涞源县众祥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等10户合作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,农民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,吊销其营业执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拟吊销涞源县众祥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等10户合作社的营业执照。

我局通过现场检查未找到你公司等67户企业,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,我局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涞源县鼎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67户企业(名单附后)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,并在涞源县电视台、涞源县政府网站和看涞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、第四十二条第一款,以及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涞源县鼎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67户企业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可要求举行听证。

涞源县鼎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67户企业5月30日视为送达,到期日,上述企业如要求听证,应当在收到本公告送达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我局。涞源县鼎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67户企业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,未行使陈述、申辩权,未要求举行听证的,视为放弃此权利。

联系人:贾合芳  刘记龙

联系电话:0312-7314851 

附件: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特此公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3月31日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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